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1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
职业卫生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为掌握我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职业卫生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每个镇(街、区)分别抽取一至二个企业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各镇(街、区):
1.开展职业危害企业排查及上报情况;
2.组织和督查企业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以及工作进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