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9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收回金莺路以东、五金北路以北、金苑路以西、英阁小区以南约2.6万平方米地块
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永办告〔2007〕5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你公司持有的金莺路以东、五金北路以北、金苑路以西、英阁小区以南约2.6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组织公开出让,出让所得在扣除相关规费后,全额返还给你公司用于市场开发建设。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