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3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第三批工业企业限电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金经资能〔2010〕170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降耗紧急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0〕109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公布第三批工业企业限电方案,望各镇(街、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一、关停无证无照经营企业。由镇(街、区)牵头,工商、供电等部门配合对无证无照经营(及8月20日以后补登记)的三相工业用户全面核查,上半年用电量2万度以上的首先关停,以后分批关停。
二、对装机容量100千伏安以上、上半年用电在12.5万度以上、每度电纳税0.3元以下的178家规下企业,从9月1日起实行限电15天,也可在9月底前选择分次停电,每次停电不得少于5天(具体见附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