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2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政府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