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4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永康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永康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永康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前提,按照“健全机制、科学规划,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善服务、支农惠农”的原则,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进一步整合农村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征集机制和信用评价标准,培育和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增强农村地区信用信息的透明度,改善农村融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