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7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队伍管理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19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应急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市乡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今年年底前,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到位、机制健全;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各镇(街、区)和各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