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7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康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
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浙防指〔2010〕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康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金 艳
成 员:应 杰 市府办
施建民 市财政局
沈景根 市国土资源局
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