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17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目前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保障我市城镇和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整合资源,更好服务群众,市政府决定将以上两种制度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并开展2011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相关工作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从2011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行统一标准筹资、统一报销比例、统一管理运行, 今年11月底前全市完成下年度合作医疗筹资任务,2011年1月1日起运行,2011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所有工作。
二、筹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