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1〕2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楼根基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花街镇人民政府:
楼根基,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浙江永康人,大学文化,行政机关公务员,1991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7月任永康市舟山镇党委委员,2009年7月任永康市花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8年3月起兼任永康市方岩核心景区村落搬迁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0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依法逮捕。
2009年11月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