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1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05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个方面,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应急预案不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实际的问题逐步显现,个别应急预案存在操作性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有的预案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部门职责需作相应的调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基本思路
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针对实践中暴露问题,全面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为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修订范围
永康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镇(街、区)应急预案(包括社区、行政村、企业预案)。其中,总体预案和各专项预案操作手册要同步修订。部门预案和镇(街、区)预案同步编制操作手册。
三、修订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