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1〕3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永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整体卫生意识与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