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1〕3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永康市“十小”行业
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和“百镇百街”示范
创先活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自2008年以来,根据省、金华市两级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和“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先后通过了金华市政府和省政府组织的“十小”整规验收考核,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和“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十小”整规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