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3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0年度股份制改造先进企业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永政〔2007〕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金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河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环新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群升太阳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日久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10年度永康市股份制改造先进企业,并予以通报表彰,每家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为我市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