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7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发2011年度农用地转用
预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保障2011年度全市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前做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报批前期各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下发我市2011年度农用地转用预安排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农用地转用预安排指标参照上年度省下达我市的农用地转用指标额度,最终使用报批以省下达的实际指标额度为准。除已明确用地面积及地类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占用耕地与非耕地的指标原则上按1:1的比例分解。
二、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人员抓紧开展立项、选址、土地勘测定界、征地等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尽早完成相关资料准备。列入第一批用地计划的除新农村建设、特困户批基可以在8月底前完成外,其余项目均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用地报批前期各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逾期不完成的,将取消本年度用地计划。
三、市发改、规划、国土、林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优化服务,确保用地报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土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用地报批资料的时间先后确定农用地转用报批项目,确保“先到先用”,要定期检查各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以便调整用地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