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5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永康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的《永康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永康市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管理难题,不断总结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全面推进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及《浙江省2010年度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浙土资办〔201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主线,以亩产论英雄、以节约求发展、以集约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