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8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畜禽养殖区划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市畜禽养殖区划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永康市畜禽养殖区划分管理办法
为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深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环发〔2010〕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