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1〕12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通报表彰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积极健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广泛开展展示交流活动、努力争创精品项目。全面完成全市非遗项目普查工作,汇编普查成果25本,获得全省非遗普查工作优秀单位。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和传承人档案,拥有国家级保护项目6个、省级9个、金华市级27个、永康市级52个,拥有国家级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15人。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省有58个项目上榜,高居全国第一,其中,我们永康市有方岩庙会、醒感戏、永康鼓词等3个项目入选,位居全省县域上榜数第一。至此,我市已有6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为全省国家级项目最多的市(县)。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为凸显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打响品牌,增强竞争力和知名度,为我市、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领先全国,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通报表彰。希望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认真总结经验,珍惜荣誉,为我市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镇(街、区)和各部门单位要以此为榜样,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勇于争先,齐心协力推进我市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