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1〕11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城乡住宅危房拆改建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市城乡住宅危房拆改建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永康市城乡住宅危房拆改建管理暂行规定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住宅危房拆改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