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1〕19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应朝升同志
记功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0年下半年,市公安局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精兵强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成功侦破了锦绣江南二期、溪心区块F地块土石方工程串标案,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款,有力打击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鉴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侦破该案件有突出贡献、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应朝升同志在该案件侦破中有突出表现,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决定给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应朝升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发奖金1500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