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11〕15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速公路
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石柱镇人民政府、前仓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一体办、文明办、爱卫办:
根据第八次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全省开展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完成金华市生态办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全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提出的整治任务,我市决定在全市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整治内容包
括各类工业、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场),各类违法垃圾回收堆(场),以及其它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场所和构筑物。2011年度需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并根据整治内容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永康火车站负责铁路用地范围以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分别配合各责任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一体办负责指导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及卫生长效保洁的监督与考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