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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1〕15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1.评选范围:在永康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
2.评选数量:100家。
二、评选方法和时间
1.评选方法: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经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市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永康市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评选实施细则》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公布。
2.评选时间:评选工作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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