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2〕3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太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确定太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永水务〔2012〕1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太平水库管理处为太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朱志超为项目法人代表,金旭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希望你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太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
二○一二年三月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