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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2〕1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需要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要随着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和机构职能调整不断地进行修订、完善。近几年来,大量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实施,原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清理和修订,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能都有较大变化,特别是《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情况和机构职能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要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界定法定职权,分解执法职责,制定执法流程图,落实岗位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相应的配套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五年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经验,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机制。要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需要,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行政审批责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等制度。并把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规范行政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等内容,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范围。要细化量化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系统,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化程度,保证行政机关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科学的检查考评办法,重点考评行政执法责任制履行情况,以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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