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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2〕1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永康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2011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镇(街、区)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涌现出一批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农业局等11个先进单位和陈正喜等2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11个)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经贸局 市药监局
花街镇人民政府 方岩镇人民政府 石柱镇人民政府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25名)
陈正喜(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