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2〕 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相关人员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绿地建设,注重景观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显著,2011年1月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一、为颜群山(市建设局)、卢裕荣(市建设局)、应祝三(市政园林管理处)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每人发一次性奖金1500元。
二、对王政懂(市林业局)、应金娟(市政园林管理处)、章 艳(市创园办)、池有良(市政投资公司)、应开华(市政园林建设处)、胡雄海(市政园林建设处)、黄高升(经济开发区)、朱晓军(城西新区)、施东红(东城街道)、颜文进(西城街道)、徐明文(江南街道)等11人给予嘉奖一次,每人发一次性奖金800元。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