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2〕5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品牌建设
先进企业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我市广大企业不断强化品牌意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踊跃参与品牌创建和申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绩。为鼓励先进,根据《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委〔2011〕5号),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品牌建设先进企业予以奖励和表彰:
一、中国驰名商标(2只)
对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DM(道明)、星月集团有限公司(星月图形)等2家企业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二、浙江省著名商标(7只)
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浙江精美铝业有限公司(精美)、浙江宇峰实业有限公司(宇峰)、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金大)、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众泰汽车)、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康利)、浙江炊大王炊具有限公司(炊大皇)、永康市玲妙珍禽养殖场(清黄)等7家企业各奖励人民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