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标准化等四项达标
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永政发〔2013〕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标准化等四项达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65号),经有关部门考核,决定对古山镇人民政府等43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
(一)镇(街道、区)优秀奖(奖励8万元)
古山镇人民政府、芝英镇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部门一等奖(奖励4万元)
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
(三)重点部门二等奖(奖励2万元)
建设局
(四)一般部门一等奖(奖励2万元)
供电局、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林业局
(五)一般部门二等奖(奖励1万元)
供销总社、民政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
二、年度四项达标工作考核奖
(一)四项达标镇(街道、区)(奖励4万元)
西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新区管委会
舟山镇人民政府、唐先镇人民政府
(二)三项达标镇(奖励3万元)
石柱镇人民政府、前仓镇人民政府、方岩镇人民政府
西溪镇人民政府、象珠镇人民政府、花街镇人民政府
(三)二项达标镇(奖励1万元)
龙山镇人民政府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国家二级标准化奖励10万元)
鹰鹏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浩天实业有限公司、永康市豪族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市电力设备厂、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河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永康市超帅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旺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得伟工贸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单位再接再厉,争创更好成绩,为平安永康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