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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局部调整经济开发区D-01-02、D-02、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政发〔2013〕22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申请调整永康经济开发区D-01-02、D-02、D-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浙永经管〔2012〕7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尊重原规划合理内容且不影响整体布局的情况下,对经济开发区D-01-02、D-02、D-03地块(东至学院路,南至东吴路,西至上浦路,北至规划四环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