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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视察意见的回复
永政复〔2013〕1号
市人大常委会:
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就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并提出《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视察意见》(永人大〔2012〕32号)。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和落实,现就有关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认识、保投入,切实加快社区卫生硬件建设
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市在本轮医改中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围绕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的要求,加大投入,切实加快基层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进一步落实村级医疗机构的镇(街道、区)建设主体责任、加大投入,2012年累计投入村级医疗机构用房建设的资金达986万元,目前已完成建设148家,另有18家正在建设中;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改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硬件条件,舟山镇卫生院新大楼已建成投放使用,目前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东城、经济开发区、二院等有关医疗机构的改扩建工程正在沟通协商中。
二、建机制、重人才,切实稳定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建”是基础,“用”是目的,而“人”是关键。我市注重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2012年定向培养社区医生12名,完成定向招聘基层卫生人员122名。二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卫技人员在职培训力度。2012年完成全科医生骨干培训5名、基层复合型公卫骨干培训2名、城乡社区公卫人才培训51名、社区护士培训20名。三是进一步完成绩效分配机制,将基础性绩效与奖励性绩效调整为5:5,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积极实施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完善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养机制正在积极探索中。五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偿机制,对山区老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落实1万元的专项补助。2013年开始将对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3万元/年的专项补助。
三、严标准、高要求,切实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监管
作为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卫生医疗机构,强化对其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