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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原则同意寺口方村整体搬迁的批复
永政发〔2013〕4号
城西新区管委会:
《关于寺口方整体搬迁工作的请示》(永城西〔2012〕8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十六届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后原则同意在确保与寺口方村相关的各项重点工程无障碍施工的前提下,实施寺口方村进行整体搬迁,并将其列入2014年市重点工程。请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