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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古山镇镇区东永公路北侧及方岩
大道南侧部分地块规划调整的批复
永政发〔2012〕202号
古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增设部分地块为规划用地的请示》(古政字〔2012〕5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同意将古山镇镇区东永公路北侧及方岩大道南侧的现状建成区及部分发展用地调整为近期建设用地。请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