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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预核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用于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的批复
永政发〔2012〕195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预核拨永康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的请示》(永土资〔2012〕3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预核拨永康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7.2408公顷,落实用于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请你局抓紧做好有关工作。
此复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6日
抄送:市城管执法局。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