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移交车辆产权的批复
永政发〔2012〕193号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移交车辆产权的请示》(永动〔20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日购买的一气丰田普拉多TX越野车产权(含车辆牌照)移交你单位,今后该车的使用管理由你单位负责。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6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公安局,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
公司。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