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永康市2013年度
股份制改造先进企业的通报
永政发〔2014〕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永政〔201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浙江川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七星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新凯迪电子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尚森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3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为推进我市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做出更大的努力。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