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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永康市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永政发〔2014〕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我市各镇(街道、区)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目标,以食品安全网格化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群策群力,上下联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涌现出一批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农业局等11个先进单位和陈晓峰等3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11个)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药监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西城街道办事处 芝英镇政府
舟山镇政府 古山镇政府
二、先进个人(33名)
陈晓峰(宣传部) 金广超(市府办)
王晶晶(食安办) 王 海(农业局)
徐 勇(工商局) 陈 敏(工商局)
应红梅(卫生局) 林雪玲(质监局)
王洵进(商务局) 程梅月(药监局)
陈 广(药监局) 王仁理(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