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永康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先进单位的通报
永政发〔2014〕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2008〕6号)精神,决定对获得“浙江省绿色企业”称号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雄泰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人民币10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开展持续性清洁生产工作,为促进我市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作出表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服务意识,扎实工作,提高效率,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发展。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