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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永康市自营进出口
先进企业的通报
永政发〔2014〕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我市开放型经济得到平稳发展,为进一步鼓励先进,提振企业信心,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2013〕13号)精神,决定对下列企业进行表彰:
一、自营进口先进企业
浙江天河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30万元
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 20万元
天行集团有限公司 20万元
二、自营出口先进企业(各10万元)
浙江四方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
南龙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安德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永康市桑禾散热器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企业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永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