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永康市委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
永委发〔2015〕4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方岩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7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生态市创建、“两美”永康建设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