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永康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
限额指标的批复
永政发〔2015〕41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确认永康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的请示》(永林字〔2015〕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建议。“十三五”期间,永康市林场更新采伐470立方米,低改30立方米,抚育采伐200立方米,其它采伐100立方米,合计800立方米;永康市集体林商品林主伐25000立方米,抚育采伐650立方米,低改1300立方米,其它采伐4040立方米。公益林更新采伐8500立方米,抚育采伐640立方米,低改1270立方米,其它采伐250立方米,合计4165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