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永康市东方龙胶木制品厂等4家2014年度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通知
永政发〔2015〕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东方龙胶木制品厂(位于经济开发区铜陵西路215号)、永康市利丰包装彩印厂(位于经济开发区九鼎路9-5号)、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石柱镇站北工业基地)和永康市双丰包装彩印厂(位于前仓镇工业功能分区八佰溪滩2#-11号)等4家单位自2014年8月19日被市政府列为2014年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整治以来,认真落实相关部门的检查督导要求,切实采取措施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经4家单位申请,市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初验,认为该4家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于2014年11月10日提请市政府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