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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吴其新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永政发〔2015〕18号
吴其新,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浙江永康人,大学文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987年10月参加工作,原系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五中队中队长。2013年9月7日,吴其新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依法逮捕。
2014年8月4日,永康市人民法院(2014年第176号刑事判决书)以受贿罪判处吴其新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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