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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协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几点建议的回复
永政发〔2015〕78号
市政协:
《关于报送<对我市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的函》(永政协〔2015〕15号)悉。现回复如下:
全面推进“五水共治”是当前我市新常态下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两美”永康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治污从截污纳管做起。我市已对历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改造,有76个村经改造后已符合要求,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19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今年计划完成247个村的治理,目前已开工201个村,开工率81.4%。
一、理顺管理体制,统筹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建设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市截污纳管工程建设,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定关于调整永康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及责任人的通知》(永委办发〔2015〕36号),对责任领导进行了调整,对部门职责进行界定,明确项目一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治污水”工作,推进落实全市“治污水”总体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和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制定“治污水”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及责任单位,要求今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47个村,建设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0.64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3公里。目前,已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建设5公里。
我市将控制新建项目排水和重点老旧建筑排水系统升级改造作为城镇截污纳管工作的一个重点,出台《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意见》、《关于开展机关单位排水系统排查改造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消除雨污不分、雨污混流、管网错接、断头等问题;从4月开始对城区自建房执行雨污分流验收制度,在房屋规划验收时同步进行排水设施验收,未正确接入城市管网或未达到雨污分流要求的,不得办理房产证;要求市区机关单位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办公楼及其附属地块排水系统的全面排查和改造。
二、强调因地制宜,强化工程质量管控
为高质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目标任务,我市在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科学修编完善《永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出台《永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对目标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财政资金投入、验收维护标准等事项进行明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和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要求,强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计必须因村制宜、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图、一村一册,设计要符合“户情清晰,点位精准,布管合理,模式科学”的要求,并提出施工管理、监督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
在工程建设中,我市注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三措并举,抓住入户、入管、入池(终端)建设三大环节,完善 “四级”质量监管机制和管护运行机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