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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永丰幼儿园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永政发〔2015〕77号
西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尽快稳妥解决永丰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请示》(西城街道字〔2015〕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西城街道、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拆除永丰幼儿园违法建筑。
二、为解决学生就学问题,同意将市图书馆一楼场地续租给西街幼儿园,租期5年。租金由市国资办参考市场行情重新核定,并给予适当优惠。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时(包括临时用地项目),必须经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手续合法、程序到位。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9日
抄送:市国资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