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永康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标准化等四项达标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永政发〔2016〕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标准化等四项达标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65号)有关规定,经考核,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
(一)镇(街道、区)优秀奖(奖励8万元):东城街道、古山镇、方岩镇、龙山镇;
(二)重点部门一等奖(奖励4万元):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消防大队;
(三)一般部门一等奖(奖励2万元):水务局、农林局、文化局、商务局(粮食局)、供电公司;
(四)一般部门二等奖(奖励1万元):经信局、民政局、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供销总社、总部办。
二、年度四项达标工作考核奖
(一)四项达标镇(街道、区)(奖励4万元):江南街道、石柱镇、舟山镇、唐先镇、花街镇;
(二)三项达标镇(街道、区)(奖励3万元):西城街道、芝英镇、前仓镇、西溪镇、象珠镇、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