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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永政发〔2016〕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改善我市“六小”(小餐饮店、小食品经营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馆、小公共浴室、小歌舞厅)行业的依法经营和卫生状况,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六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改变“六小”行业依法经营和的环境卫生现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文明卫生品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六小”行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对未达标的“六小”行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单位依法取缔,使我市的“六小”行业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做到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消毒达标、操作规范。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整治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坚持条块结合,各镇(街道、区)和职能部门联动,既要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更要体现各镇(街道、区)的主体作用,做到工作重心下移。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以无照取缔与整改提升为重点和突破口,立足整改,加大处罚,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四)疏堵结合,加强监管,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六小”行业经营人员实际困难,引导转行就业或在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安排
根据创卫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4月份起,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六小”行业的集中整治。主要工作有:制订“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的方案和标准规范。以镇(街道、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六小”行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通过会议培训、发放行业标准和宣传资料、上门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六小”行业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自觉进行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一)调查摸底(4月20日前)。
以镇(街道、区)为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摸清我市“六小”行业现状,按照证照不全、无证无照、设施不善、未达标准等分类,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存在的“六小”行业进行摸底登记。并对达不到要求的“六小”行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六小”行业经营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
(二)集中整治(4月21日—6月5日)。
依照调查摸底情况,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无证无照经营的“六小”行业经营单位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并开展集中取缔活动。
(三)巩固提升(6月底)。
根据集中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的拾遗补漏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完善长效管理的措施,抓特色,找不足,总结经验,同时加大巡回检查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
1.中心城区为严管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行整治,各项整治工作必须到位。
2.城郊结合部为重要控制区,通过加强监管,督促整改,逐步规范。
(二)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