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婆婆厅等11处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针对不同文物保护单位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保护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
附件:永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永康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编号 | 名 称 | 年代 | 地 址 | 类 别 | 使用人 |
1 | 婆婆厅 | 清 | 芝英镇芝英一村正街35号西侧 | 古建筑 | 芝英一村 |
2 | 柿后大厅 | 明 | 芝英镇柿后村老街中心 | 古建筑 | 柿后村 |
3 | 李文华烈士墓 | 1948年 | 芝英镇雅庄村横山北坡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芝英镇 |
4 | 西卢伯祥公祠 | 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6747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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