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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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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加快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投融资新模式,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平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永委发〔201818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合重组范围

全市国有企业、部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部分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均纳入整合重组范围。

考虑到企业债券延续性、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尚未集中统一管理等因素,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部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主营业务等不涉及8个板块内容的国有企业资产暂时保留现状,适时整合。

二、整合重组框架

(一)整合重组核心集团公司。

将永康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永康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投控股),由市国资委(办)独家出资。国投控股整合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股权,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统一出资人,主要承担资本集中运作、资金集中管理,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业务。国投控股下设公益类、商业类两类市属国有企业。

1.公益类公司。

1)永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将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永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整合市建设局(城改办)、市国资办、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总部办下属相关国有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逐步注入上述部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考虑业务特殊性等原因,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永康市城中村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在完成出资人变更后,暂时继续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

城投集团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业、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平台,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融)资、开发、建设、管理等。

2)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将永康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办、市金台铁路指挥部下属相关国有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逐步注入市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老金温、新金温永康方的资产。考虑业务特殊性,永康市铁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完成出资人变更后,暂时继续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

交投集团作为全市公(铁)路、轨道交通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平台,主要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以及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的运营等。

3)永康市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投集团)。新注册成立永康市水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整合市水务局、市农林局下属国有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逐步注入市水务局、市农林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水投集团作为供水设施、水利水电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平台,主要负责供水、管网维护保养、污水处理服务,重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等。

4)永康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文旅集团)。将永康市明珠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永康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整合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下属国有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逐步注入上述部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考虑业务特殊性,永康宾馆在完成出资关系变更后,暂时继续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

文旅集团作为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影视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平台,主要负责相关产业项目及相关领域的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2.商业类公司。

1)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汇集团)。将浙江金汇五金产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整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下属相关国有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按功能定位和企业发展需要新组建市场发展公司,逐步注入上述部门单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考虑公司发债、业务运作特殊性等原因,永康市政策性担保有限公司、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农机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城西新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保留现状,暂时继续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其中,永康市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其出资人适时变更为文旅集团,管理权限一并划转;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出资关系不变,考虑城投集团工作衔接,该公司管理权限划转至城投集团;永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永康市站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和管理权划转到金汇集团。

金汇集团主要负责除生产性服务类外的市场(商贸)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继续承担发债、融资担保等业务。

2)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金城集团)。保留五金城集团,其出资人、公司架构、主营业务等维持不变,适时把五金城集团从原金汇公司中分设出来。集团主要负责生产性服务类的市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吸收整合商务局永康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具体详见附件1)。

3)浙江四方集团公司(简称四方集团)。保留四方集团,将出资人由市政府变更为国投控股,其公司架构、主营业务等维持不变(具体详见附件1)。

4)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五金资产公司)。以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母公司,吸收整合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经合办下属相关国有、集体企业和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附件1),逐步注入上述部门单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其他未划入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水投集团、文旅集团、金汇集团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五金资产公司主要负责资产经营、开发、建设、管理,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小微企业园建设等。

(二)划转部分国有企业和股权。

为做大做强国投控股,将暂不列入8家核心市属企业整合重组范围的永康市财务开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永康市资产经营公司、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古山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浙商回归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永康市芝英历史文化名镇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国资持有永康日报有限公司49%股权划转到国投控股,划转后,企业和股权继续委托原主管部门管理。

(三)清理注销一批国有企业。

对经营不正常、无实质性业务、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且无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依法清算注销。因特殊情况无法注销的,由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国资办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同意后,按功能定位进行整合(具体详见附件2)。

(四)清理退出或收回部分国有企业股权。

对没有实际控制权、不符合产业要求、定位不明、国有资产权益和保值增值缺乏有效保障的国有参股企业股权原则上限时退出,有关所得注入国投控股;对出资人关系不明的国有企业限时清理变更,并按功能定位进行整合;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企业个人股权,原则上清理收回,并注入国投控股。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难以清理退出或收回的,由其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市政府或市国资委审批(具体详见附件3)。

三、整合重组政策

(一)建立统一出资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市国资委(办)代表市政府对国投控股出资,再由国投控股对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水投集团、文旅集团、金汇集团、四方集团、五金资产公司出资。由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水投集团、文旅集团、金汇集团、五金城集团、四方集团、五金资产公司吸收的企业股权出资人变更为上述公司。未纳入8家市属国有企业的企业股权出资人均变更为国投控股。今后如需要设立国有企业,原则上应以上述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

(二)整合方式。按照新构建的国资出资(股权)架构,结合国企实际,企业整合分为实质整合和财务报表整合两种方式。实质整合指对出资人、企业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全方位整合;财务报表整合仅指改变出资关系及财务报表合并。此次改革,原则上要求所有划入8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子企业均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原则进行实质整合。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实质整合的,由主管部门或市国资办提出意见,经市国改办审批同意后,可在完成出资关系变更后进行财务报表整合,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实质整合。为有效压缩法人层级、管理层级和企业户数,下属国有企业较多、较散的部门可先行内部整合,再并入市属国有企业。存在遗留问题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后再进行实质性整合。

(三)国有企业重组后领导职数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定岗定员管理。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后,其领导人员职数配备、内设机构设置及定员定岗管理等原则上应按照《永康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永康市国有企业内设机构设置和定岗定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划转原则。整合重组的企业债务、资产、人员划转工作按照债务、资产、人员同步调整的原则妥善处理。划转后,在国有企业混岗的参公、事业身份人员去留问题,原则上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涉及参公、事业身份的借用人员,为确保企业重组及运行初期平稳有序,设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主管部门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分步分批抽回借用人员。过渡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由本人选择去留。

撤并注销企业资产视实际情况划转至相关国有企业,其人员分流方案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市国资办共同提出。

(五)国有企业薪酬考核管理。整合后的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薪酬考核办法由市国资委另行制定,其他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可参照执行,企业其他人员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各级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原则如下:国投控股及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由市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按其整合方式分类实施。实质整合的下属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由集团公司负责;仅财务报表整合,实际委托部门管理的企业班子成员薪酬考核由国资办会同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共同负责。

(六)现有投资项目移交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完成后可承接市政府交办的投资项目建设,在建投资项目实行分步过渡。项目移交前,仍由原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式指挥部负责建设、管理。

(七)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真正为市属国有企业赋权、赋能、赋责。对竞争领域的市场化项目,由企业按相关程序进行决策;对承担的功能性项目,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功能性项目决策领导机构,完善决策机制。

(八)企业划转、注销和企业档案管理、移交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核心后外围的原则,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812月底之前)。

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制度及其他配套文件。分步完成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聘、任命。细化市属国有企业组建方案,经市国改办审核后,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成立市属国有企业筹建小组,分批开展企业产权划转、清理注销和国有股权清理收回工作。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组建工作。

(二)完善提高阶段(201912月底之前)。

清理市属国有企业子公司,按照集团功能定位和企业发展需要,压缩企业法人和管理层级,开展内部重组整合。逐步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国有股权清理收回和国企重组整合中涉及的遗留问题解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任务,全市各部门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改革各项工作。

(二)部门配合,加快推进。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划拨、过户土地、房产过程中,只收取成本费,中介机构按最低标准收费。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公司整合重组工作指导。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资产整合重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落实资产、人员划转移交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整合重组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合力推进国有资产整合重组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整合重组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能,严肃人事、资产管理、财经和工作纪律,防止在国有资产整合重组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隐匿侵吞国有资产、擅自招录调整员工、违规出租发包、巧立名目突击发放奖金福利等情况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永康市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图

      2.拟注销国有企业名单

3.清理退出或收回部分国有企业股权企业名单

4.永康市国资国企改革任务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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