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3〕38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实行
错峰用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温州电网电量严重缺口,加上入夏以来用电量剧增,我县最高负荷达到134兆瓦,超过去年最高水平,目前220KV楠江变已超载运行,用电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尽量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部门的正常用电,根据浙江省电力局浙电营[2003]513号、温州电业局温电用[2003]18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实行错峰用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有序用电的管理和协调,县政府决定建立永嘉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由谢崇福副县长担任,县府办徐鹏程、经贸局叶如舟、电业局倪孟平为副组长,成员由经贸局金国雄、电业局朱文新、黄天猛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文新为办公室主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严格按照县经贸局、电业局发布的“有序用电计划表”用电,把计划错峰用电指标全部转移到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同时作好生产计划调整工作,尽量保障用电和生产两不误。
三、县经贸局、电业局要运用技术和行政、经济手段,加强错峰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利用负荷监测系统随时跟踪考查单位的错峰用电实施情况,并组织人员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对一些拒不执行错峰用电的单位,予以停电,并按超出容量一千瓦或一千伏安罚款50元处理。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了解当地的错峰用电实施情况,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落实工作。
二OO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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