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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4〕12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受省内外缺电形势的影响,我县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地拉限电,给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随着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大幅度增长,全县用电量屡创历史新高,今年我县电力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用电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有序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已调整充实永嘉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经贸局、计划发展局、监察局、财政局、电业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业局,统一协调全县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尽快建立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切实做好当地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二、着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电力供应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要认真执行温州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和统调用电曲线考核办法,切实抓好电力需求侧管理。
(一)认真执行永嘉电网《超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在用电紧张情况下,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避免大面积、长时间的拉闸限电,各地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应对部分线路及用户采取负荷控制措施,在控制不良的情况下按照《超供电能力拉限电序位表》进行拉闸限电。供电企业应尽早做好用电形势预告与停电通知工作。要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在用电管理中的作用,启用停、限可控用电设备。用电单位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停电预案,尽量减少停电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二)切实落实各项有序用电措施。
1、各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要引入奖罚机制,组织制定企业的错峰和供电线路轮休方案。按照“缺多少、错多少、限多少”的原则,首先确保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重点单位、重要部门的用电,合理安排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用电。作为用电大户的工业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执行避峰、错峰方案。
2、电力部门要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电力供应和线路检修计划,切实做好有序供电工作。
3、推广负荷管理技术装置,提高用电管理能力,实现停机不停线,继续推行“六时段三费率”峰谷分时电价。非连续性生产单位(包括连续性生产单位的非连续性生产设备)一律要避“灯峰”用电。对重点企业原则限负荷20%,鼓励企业、宾馆洒店、商店规范使用自备机组顶峰发电保生产经营。
4、对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高能耗企业实行关、停、限。对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水泥、砖瓦及其它建筑材料制品,拖欠电费的用电大户和高能耗企业实行减产、停产;对造纸、电镀、印染、部分化工企业、非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用电实行限电和避峰;动员高能耗企业尽可能在冬、夏季用电高峰期安排设备检修,减缓电力高峰压力,直至停产让电。
5、除重大节庆日外,暂停城市“亮丽工程”,城镇照明路灯减半开启,农村路灯全部关停。
6、加大督查力度,对不配合有序用电工作的用电单位,要坚决给予曝光和相应处罚,确保有序用电方案的落实。
三、积极倡导节约用电,大力推广替代用电产品。经贸部门要突出抓好节能工作,大力推广节电新技术、新工艺和替代用电产品,加大能源利用监测力度,促进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提倡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度;冬季尽量不利用电取暖,办公室空调取暖设置的温度不超过18度。加强基建工作用电管理,杜绝类似“长明灯”、“不夜城”的电力浪费现象。严格控制亮灯用电、路灯用电和非节日期间的“亮丽工程”用电。倡导各级行政机关带头减少空调、热水器等方面的用电;企事业单位积极减少非生产用电;家庭自觉节约用电,逐步形成“机关让电于企业”、“企业让电于民”,人人节约用电,家家自觉省电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控高能耗产业的发展。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技术含量,降低能源消耗。对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能耗产业的发展,要严格予以控制。各乡镇要结合本地产业基础、资源能源条件、要素供给等情况,合理引导投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对没有能源条件支撑的项目,各乡镇要切实加以引导,坚决杜绝一方面严重缺电,一方面上高能耗项目的现象。
五、统筹使用三电结余资金,保障有序用电工作经费。对自备一定功率以上柴油机组、并用于顶峰发电的工业企业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同时从县三电结余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县有序用电工作管理经费,用于有序用电奖励、补贴,购置有序用电管理技术控制装备、维护费用,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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