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5〕9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来,越南、俄罗斯等一些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呈暴发流行态势,已造成巨大损失,国内内蒙古、安徽等地也相继发生疫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21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温政办〔2005〕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全面动员,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确保安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经费物资到位。同时,卫生部门要严格做好禽类密切接触和高危人群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对畜牧兽医员、养殖户、经营户和儿童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要立即采取隔离监控措施。
二、狠抓强制免疫工作,构筑最有效的防线。从国内发生的几起疫情分析,主要原因是免疫工作不到位。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免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以防为主”,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各项免疫任务及责任落实到位。第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家禽禽流感免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集中免疫行动,重点做好散养家禽的免疫,要求到11月底,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214号)执行。第二,县农业部门提出免疫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免疫工作所需的必要的人员、经费和物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兽医等防疫人员,以村或片为单位,实施强制免疫工作。
三、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各级防治领导小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规范上报的方式,疫情报送严格实行三级垂直报告制度,一律由各级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疫情,并要坚持疫情周报告制度,严格按要求上报疫情(包括零报告)。同时做好禽流感防控知识宣传,重点宣传党和政府防控政策及措施,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禽消费观,引导农民改善饲养方式,做到鸡、鸭分群饲养,避免交叉感染,增强饲养户的防疫意识。
四、强化流通监管,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4〕51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督促经营家禽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执行台帐制度、凭证调运交易制度和调入后报验制度。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加大对农贸市场家禽免疫抗体检测力度的同时,要依据检测结果,积极主动引导经营户从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养禽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养禽场采购活禽。要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位、家禽运载工具、家禽屠宰场(点)等场地和相关器具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坚决切断从流通领域到养殖场户这一传播渠道,严防疫病从市场传到饲养场。同时,提倡家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五、强化疫情监测,果断处置疫情。要加强禽流感的监测工作,重点开展种禽场、规模养禽场、家禽饲养密集区、水禽及与其他禽类混养区以及农贸市场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动物疫情测报网络,各行政村要专门确定一名禽流感疫情报告人员,报酬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乡镇、村的疫情测报员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辖区内各种家禽的健康状况进行巡查,严密监视辖区内的疫情动态。对发现的可疑疫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委办传〔2004〕11号)有关规定,坚决采取果断处置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对发病场所要严密封锁,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同时,要做好参加禽流感防治的第一线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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